都會日租套房違規公安未爆彈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墾丁悠活案將住宅違規當旅館,其實隱身在都市公寓大廈的眾多「日租套房」,也是類似案例。旅館公會全聯會批評,住宅與旅館的法規不同,光是安全性就差很大,呼籲業者守法;立委葉宜津則提案修法,要把日租套房納入旅館業管理,以保障旅客安全。


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徐銀樹表示,日租套房成長快速,但住宅與旅館適用的法規不同,且嚴重影響同棟大樓住戶安全與生活品質,形成公安及治安隱憂。


他指出,宜蘭日前就有日租套房瓦斯外洩,造成一對情侶喪命,若是合格的旅館,至少會有示警設施,可避免此問題;但目前日租套房罰不勝罰,為避免悲劇重演,影響觀光形象,不管是藏身大樓的套房,或訴求提供飯店式管理的「酒店式公寓」,只要是住宅,就不得以日租形式當旅館使用,政府應嚴加取締。


葉宜津指出,目前交通部觀光局以行政命令,認定日租套房是旅館的一種,只要沒取得旅館許可,地方政府就可開罰;但行政命令對旅館的定義不夠明確,造成旅館違規問題嚴重,從鄉村到都會區都「失控」了。


她認為,應在「發展觀光條例」裡定義清楚,「提供旅客一周以下休息住宿與收取費用者」就算是旅館,以後只要違反定義,可依法斷水電。


至於投資者為何趨之若鶩?房產業者表示,以日租熱點「京站」來說,假設套房月租兩萬元,但改為日租,報酬率可提高兩倍以上。但目前京站僅有大師房屋公司持有整層樓的套房,通過住宅變更為旅館;其他原本的日租者,房間散落各樓層,多改為月租方式,或走入地下化經營。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日租套房投報率高,但租客不穩定,加上租客來源複雜,建議購屋投資者進軍這類產品時多考慮。


文章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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