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經濟部配合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
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中小企業進行產業技術、產品與服務之創新研究,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自88年2月起持續推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經濟部SBIR),帶動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活動,協助國內中小企業知識布局,以加速提升我國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並擴大民間研發的投入,運用研發成果扶植產業體系,促進台灣經濟發展。
為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由本部配合匡列協助經費,俾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擁有更為充沛之經費得以辦理地方特色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之推動,帶動中小企業積極投入地方特色產業之研發,而提升具地方特色產業聚落創新研發之能量,以鼓勵中小企業創新研發之政策得以在地方紮根。基此,特規劃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本申請作業須知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以下簡稱本計畫)。
文章轉載自:經濟部技術處
地方型SBIR